何需开门鞭 开业大吉 发财逢盛 世 春节长假就要结束,很多商家马上就要开门营业,为图吉利部分商家新年开业第一天放“开门鞭”。NO!青岛公安在此提示您:放开门鞭违法,请您别把开门鞭当成“吉利“事。 先祝大家开业大吉 招 福年有福气 ❋ HAPPY NEW YEAR 招财进宝不放开门鞭 财源广进不放开门鞭 财 旺年行旺运 ❋ BLESSING FOR YOU 开业大吉不放开门鞭 四季平安不放开门鞭 重要的事说N遍......不放开门鞭! 开门鞭是陋习 为图吉利,燃放烟花炮竹,没想到不只仓库货物付之一炬,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去年的这起案件,给公众敲响了警钟,放“开门炮”的陋习应该改改了。 燃放“开门鞭”,其目的无非是寄予新年良好的祝愿。但也必须看到,燃放“开门鞭”,一者会形成较为重大的环境污染,导致PM2.5连连爆表。二者,燃放烟花爆竹会引发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一定的危害。 因而,放开门炮的习俗可以视为是一种与事实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对于这种陋习,即使没有引发火灾,没有遭遇财产损失,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陋习存在的危害,站在确保安全,维护环境的高度,踊跃自觉地抵制,摈弃这些与时代主题不符的陈规陋习,用文明、健康和谐的方式开门营业。 开门大吉树文明新风 今年春节期间,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聚焦基层,以身边的小故事、小变化等方式反映和传播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反映社会文明风气。其间,我们看到了红包拜年、微信祝福、电子鞭炮、鲜花祭祖……这些文明新风,好像一股暖流,滋养着我们的内心,让我们感动。治理“开门鞭”陋习,除了尽快开发研制科技创新品外,沿用一些传统民俗,比如打腰鼓,舞龙舞狮等传统项目,也能营造热闹、喜庆的氛围。更重要的是,打破心田思维定势,破除传统思想,才能让文明成为我们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开门鞭违法 青岛公安在此提示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燃放“开门鞭”。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是开玩笑!!!您可以百度一下,近年来的新闻报道。以下是百度截图,多少燃放开门鞭的商家被处罚。 《规定》细则 根据 《青岛市禁止制造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内限放区是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的建成区。崂山区建成区的范围由崂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禁止制造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等模仿爆竹):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再次提示:禁放“开门鞭” |